【本報訊】回顧警隊訓練歷史,香港警察學院前身的警察學校至今已有147年歷史,首間警察學校早於1869年設立,但最初其實只是一間供警員進修語言的夜校。
警察學院院長劉保祿表示,1869年警隊只有600人,成員有歐洲、印度及中國籍人士,當局決定開設夜校供警察及監獄人員進修語言,協助人員溝通。初期課程屬自願性質,至1872年駐守中區或中區軍營的警務人員必須入學受訓。1900年開辦刑事偵緝等訓練課程。
戰後由皇家空軍教授
警察學校在1920年前並無永久校舍,需借用不同地方作教學設施,包括警察裁判司署法庭、中央警署的圖書館及皇仁書院等。
至1920年警校才於中區警署「落腳」,惟二次世界大戰時一度關閉。戰後警隊於堅尼地道設立臨時訓練學校,由前皇家空軍人員擔任教職員,按警隊當時逼切需要開辦核心課程。
1948年警校遷入黃竹坑永久校舍,至2006年警隊重整培訓架構,成立香港警察學院,設基礎訓練學校、專業發展學校和專項研修學校,包括刑事偵緝、武力使用、交通執法、警察駕駛、傳媒應對、管理以至領導才能等。劉指以往警校着重傳統授課及師徒形式,隨着資訊科技迅速發展,警察學院將開發更多資訊科技訓練系統,讓各級警務人員學習更「到位」。
■記者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