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再生涉欺詐面臨撤上市地位

中金再生涉欺詐
面臨撤上市地位

【本報訊】中金再生(773)昨被港交所(388)正式「蓋棺」。港交所公告指該公司蓄意欺詐,涉嫌造假才成功上市,其後誇大業務和利潤,並質疑主席兼執董秦志威之誠信,故取消公司上市地位,公司需於1月17日前就上述「不適合上市」條件作補救。

須本月17日前補救

廢金屬回收商中金再生2013年遭沽空機構Glaucus狙擊後停牌,豈料證監會插手調查,半年後證監破天荒申請將中金再生強制清盤,並委任清盤人接管資產,其後清盤人入稟高等法院向前主席秦志威索償。高等法院去年3月,裁定中金再生涉嫌造假才得以上市,蓄意欺詐。
根據法院文件,秦志威很大可能策劃及實施造假,他曾經及繼續持有53%股權,即使辭任董事仍極有可能對公司營運及管理有重大影響。上市委員會指,公司管理層行為一直有違公眾小股東利益,股份交易不可在有秩序、知情和公平的形式進行。根據《上市規則》第6.01(4)條,應該取消其上市地位。該股可在本月17日前補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