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僱主每月為僱員供款的強積金,打工仔別以為可袋袋平安。強積金管理局最新報告便顯示,2014年共有45,400宗申請對沖個案,當中66.7%即三分二打工仔,其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全數被僱主供款部份作抵銷,一毫不剩。工會批評,對沖機制令僱主炒人零成本,更蠶食退休後的生活保障,促盡快取消。
涉款逾30億元
強積金實施了15年,至今累積被對沖的金額高達266億元。積金局最新統計報告顯示,2014年申請對沖個案共有45,400萬宗,涉款逾30億元;當中申請抵銷遣散費有30,900宗,長期服務金則14,500宗,分別涉款16.56億元及13.51億元。整體而言,用作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款額,佔僱員強積金戶口中僱主供款部份平均達94%,當中66.7%對沖個案,更是全數由僱主供款部份支付。
整體對沖個案中,超過四分三僱員年齡達40歲或以上,整體年齡中位數為50歲,服務年資中位數則為6年。申請對沖多屬中小企,涉17,400宗,其次是聘用超過1,000名員工的大企業,也有4,300宗。
勞聯財務主任周小松指出,無論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金額一般都較僱主強積金供款部份為多,「所以會成份沖走晒」,反映強積金制度有嚴重漏洞,未能保障打工仔退休後的生活。他批評,由於強積金有對沖,僱主炒人可謂零成本,從統計數據可見,年老或年資高的僱員往往成為高危裁員對象。他促政府盡快取消強積金對沖,才能確保供款能全數用作退休之用。
■記者王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