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八旬退休老翁領綜援時向社署隱瞞兩個銀行戶口,於2009至2011年間騙取11.7萬綜援金,社署接到匿名投訴後揭發。老翁早前承認4項欺詐罪,昨求情指已將騙款全數償還,加上一把年紀,望獲判緩刑。
隱瞞近60萬存款
但裁判官指他刻意隱瞞存有近60萬元的戶口,判囚7個月。被告萬金華(82歲)家人昨有到粉嶺法院聽取判刑。律師求情指,他有40歲妻子及3名子女要照顧,幼女僅8歲,被告患糖尿病及高血壓。被告家人向朋友借錢,已全數償還騙款。律師又指被告一家已不需領綜援,重犯機會微,背景報告顯示他有反省。
裁判官判刑指,被告一時稱戶口被操控,一時又稱戶口是借給他人轉賬,存款不屬於他。裁判官不接納其說法,認為案情嚴重,判監是合適刑罰。
案件編號:FLCC5780/15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