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育有4名子女的清潔女工2013年以幫助五旬女同事孫兒從內地來港等藉口,3個月內騙去對方9.6萬元。她早前承認14項欺詐罪,裁判官昨指案情特殊,考慮她願賠償,兼要照顧上月誕下的嬰兒,輕判她入獄17周,緩刑12個月。
辯方指被告周妙玲(32歲)因前夫吸毒陷入經濟困難,現任男友原打算向公司借糧代被告還錢給事主,但男友早前陪被告出庭時被傳媒拍照,同事認出他後令他險遭解僱及未能借糧,但會盡力籌錢,望能分期付款。裁判官下令被告須即日向事主賠1.6萬元,餘款須今年8月前支付。
案件編號:ESCC2676/15
■記者戴國輝、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