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判《安妮日記》可摘錄作科研

荷判《安妮日記》可摘錄作科研

二戰名著《安妮日記》(The Diary of a Young Girl)的版權問題近日亦成焦點。荷蘭阿姆斯特丹的法院前日裁定,保護科學自由比維護版權重要,研究人員可把《安妮日記》內容摘錄作科研之用。
居於荷蘭的猶太裔少女安妮法蘭克(Anne Frank),用13歲生日禮物日記本,記下1942年中到1944年8月全家被捕前、躲藏在秘室的生活,成為納粹德國滅絕猶太人歷史的見證,1947年首次出版,有多種譯本。
日記的版權由瑞士安妮法蘭克基金會(Anne Frank Fonds)持有,但日記本子和安妮其他著作,包括寫有她欣賞的句子和故事的筆記本,卻由荷蘭政府擁有,當局在2009年永久借予阿姆斯特丹安妮法蘭克之家博物館。博物館與荷蘭皇家藝術及科學院,由2011年起以該些文本研究安妮的寫作發展和歷史背景等。安妮法蘭克基金會遂於今年3月入稟指控該兩機構侵犯版權。

原則上明日起版權失效

安妮是在1945年於德國一個集中營離世,原則上明年元旦日起《安妮日記》版權就失效,但1986年的版本加入之前沒公開的材料,該版本版權將有效至2036年底。
德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