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旬主婦今年中到解放軍中環軍營外搗亂,先向軍營扔雜物,打爛告示牌,又圖闖入軍營,終被解放軍截停。主婦被控無許可證進入禁區及刑事損毀兩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再訊。控方准她自簽2,000元守行為1年,主婦須向解放軍賠償900元,及付500元堂費。
案情透露,據《軍事設施禁區令》,解放軍中環軍營列禁區,大門對開路面畫上黃格,亦被列禁區。今年5月25日早上約10時,55歲被告顧少芳抵達位於龍和道的軍營入口,向軍營擲汽水罐、環保袋、蠟燭,及22塊玻璃碎片與兩塊陶瓷碎片,又在軍營的訪客入口處跳起,兩度打向一塊膠牌,令膠牌留下30厘米長裂痕,其後再步入畫上黃格的路面。
案件編號:ESCC3832/15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