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競爭法本月中生效後,一些瑞士名牌手錶廠商仍繼續向零售商提供劃一建議價,連折扣率亦設定上限。鐘錶商會指公價行內潛規則,零售商不跟從會被停止合作。競委會委員認為,名牌商品定下建議公價的理據不充份。
《蘋果》記者昨走訪銅鑼灣多間錶行,發現同款手錶都價格一致。以卡地亞(Cartier)最新款女裝手錶Clé為例,不論在專門店、太子珠寶鐘錶及譽一錶行均售62,500元。專門店店員指零售價由廠商劃一規定,全港都一樣。而譽一錶行就提供最高95折優惠,店員指折扣由卡地亞規定,全港分銷商都需跟隨。
另一品牌瑞士天梭錶(Tissot)一款女裝手錶QuickSter在專門店售2,600元,另外3間錶行售價亦一樣,其中兩間錶行均提供9折優惠,有店員指折扣由天梭錶廠商所定,「係天梭畀嘅,全香港都係9折,除咗水貨可能會有85折」。本報昨日致電代理多個名牌手錶的Swatch Group查詢,職員表示不接受訪問。
零售商不跟從會被停貨
香港錶廠商會榮譽會長劉展灝指出,公價是潛規則,名錶品牌向零售商提供最低零售價,亦定出最高折扣率,零售商不跟從會被停貨,甚至被停止合作。西方不少國家都有競爭法,但名錶零售價亦同樣劃一。公價對行內也有好處,可避免大零售商割喉式減價來壟斷市場。
有業內人士則指出,個別名錶品牌近日已發信通知零售商,表明雖會繼續提供參考價,但不會嚴格要求跟從,零售商可按市場情況提供更大折扣。他認為,公價對消費者亦有好處,以往一些數量極少的限量版名錶,零售商都不可賣高於公價,今後便可能要付更高價才能買到。
競爭事務委員會委員鄭建韓表示,技術較複雜貨品的供應商,需要確保零售商賺取合理回報,才有零售商願意銷售,建議零售價可申請豁免,但一些大品牌本身知名度高,未必需靠利潤保證吸引零售商入貨,建議零售價的理據不充份。
■記者麥志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