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必看】追訪吳克儉 蘋果兩記者被扣個半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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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訪吳克儉 蘋果兩記者被扣個半鐘

《蘋果日報》兩名記者日前在中區追訪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期間,突遭一批中區警區重案組探員包圍,聲稱接獲舉報懷疑有人做不當行為,當場截停採訪車調查,兩當事人已即時出示記者證,但探員沒理會,反指兩記者是遊蕩罪嫌疑犯,被帶署扣查個半小時。《蘋果日報》總編輯批評警方阻礙採訪,侵犯新聞自由。

記者:溫文學

兩名《蘋果》港聞版記者阮斌及黎少英,當日在政府總部等候採訪吳克儉,下午5時30分,吳克儉乘專車離開政總,記者駕車追訪,約15分鐘後至中環機鐵站對開,採訪車停下,4男2女便衣探員突出現,截住記者車輛,一名男探員敲車窗聲稱:「收到有人報警,懷疑你哋有不當行為。」記者隨即出示記者證,探員收了記者證一看,便要求記者熄匙及落車出示身份證。
記者要求致電公司匯報,探員拒絕:「返差館先打電話。」又指「告你遊蕩罪」、「你哋係嫌疑犯」,其後一名探員走上採訪車司機位,將阮斌帶往中區警署,而黎少英則被帶上探員車輛離去。
記者:夾硬嚟 好無理
兩記者隨後在警署兩房間錄口供,至晚上7時45分,一名探員表示已向《蘋果》核實兩人記者身份,獲准無罪釋放,警方要求阮斌及黎少英各簽署一份口供紙。阮斌事後表示,警方今次做法是粗暴干涉新聞自由,帶有針對性,「以前都試過採訪期間,遭警察截查,但查證咗記者身份就會當場放人,唔似今次咁夾硬嚟,覺得好無理」。
《蘋果日報》總編輯陳沛敏回應時稱,吳克儉作為問責官員,傳媒採訪及監察其言行是天經地義、責無旁貸。
總編輯:侵犯新聞自由
陳稱記者當時正進行正常新聞採訪工作,警察查問時已即時表明身份,警方仍將他們帶署,是不合理地阻礙新聞採訪,侵犯新聞自由。而今次事件令人擔心警方日後濫用遊蕩罪,作為中止記者工作的手段。若記者當時正收集揭發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等新聞材料,警方此舉將嚴重損害公眾知情權,損害公眾利益,希望警方自我檢討,防止類似事件重演。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遊蕩罪建基於警方懷疑有人有犯罪意圖,引起其他人對人身安全產生恐慌,看不見追新聞作為天職的記者會對追訪的高官有何人身安全的威脅。再者,以現時警隊的通訊科技,記者出示記者證、身份證及車牌,警方已可快速查核身份真偽,最終被帶署扣查感費解。他又說,因為吳克儉是高官的身份,警方出動截查追訪的記者,倘他日有名人遭記者追訪,警方未能像今次如此迅速行動,或有欠公允。
警方發言人表示,昨晨接獲部門轉介,指有人本周數次被陌生人及車輛跟蹤,關注發生罪案的可能。警方同日下午發現上述車輛,於是將其截停,並向車上的男女調查。兩人自稱為記者,人員及後將二人帶返警署以確認其身份及了解事件詳情。經調查後,證實事件不涉及任何罪案。該兩名人士協助調查後已離開警署。警方一向尊重新聞自由,完全明白配合傳媒採訪工作及與傳媒保持有效溝通的重要,並會繼續在互相尊重和體諒的基礎上與傳媒保持良好關係,提供所需協助,加強彼此合作。而教育局局長辦公室則對事件不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