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海濱不容私佔(前共建維港委員會委員 郭毅權) - 郭毅權

中環海濱不容私佔
(前共建維港委員會委員 郭毅權) - 郭毅權

中環海濱是香港這個東方之珠中的明珠。其獨一無二的海岸線以及璀璨多姿的聖誕燈飾,每年吸引全球無數旅客來港,是香港旅遊業的重要元素。這珍貴的資源,本應是屬於每一位香港人的。想不到有人繼去年失敗之後,日前竟再次向城規會遞交規劃申請,意圖將中環七號碼頭公眾觀景台這寶貴的公共空間「私佔化」(筆者認為用私有化一詞實不足道出其私慾及侵佔的嚴重性)。
其實早在十年前,當時的共建維港委員會(現時海濱事務委員會前身)已就如何優化中環海濱,進行了一項「中環海濱與我」的公眾參與計劃,其目的就是讓市民就這議題提出創新及有建設性的建議並達成共識,以共同維護及可持續地發展這個珍貴資源。這計劃透過集思會、隨機抽樣調查及訪問、工作坊、展覽及公眾論壇等,讓接近三千名市民提供了寶貴的意見,並找出了市民明確的意願。
中環海濱應該首先發揮休閒的角色。例如在問卷調查中,便有五成三的被訪者要求優化觀景台的設施,並配合露天茶座或小食亭等設施,讓市民能更悠閒地欣賞維港景色。值得一提的是,九成二的被訪者認為這些設施都不應阻礙海景。
其後,共建維港委員會提出一份關於中環碼頭及鄰近海濱地區的設計綱要,再次重申八項海港規劃原則,包括保存維多利亞港、公眾參與、可持續發展、綜合規劃、積極改善海港、朝氣蓬勃的海港、交通暢達的海港和公眾享用的地方。在公眾享用的地方這一項原則中,更明確指出「維多利亞港及其海旁地帶的規劃、發展和管理,必須令公眾能夠盡量享用海港及其海旁地帶」。因此,最需要的休閒設施是「為觀賞海港而設置的不同層數(部份甲板)的開放建築物」。
借古鑑今,十年前市民已有明確意願,中環海濱是屬於香港人的公共空間,也是提供給各國遊客欣賞的珍貴資源。中環海濱實在不應被商業機構私佔化,變成私人的牟利工具。反之,政府當局應將中環海濱的設計,朝着「親水性」(即容讓市民能在海濱親手接觸維港)的方向進發,而不是背道而馳。

郭毅權
前共建維港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