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通過首部《反恐法》禁恐怖主義訊息 憂收窄港自由

人大通過首部《反恐法》
禁恐怖主義訊息 憂收窄港自由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昨通過中國首部《反恐怖主義法》,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獲授權後,可到海外參與反恐行動。雖然當局稱立法為打擊恐怖主義活動,但香港及國際都有輿論擔心,中港言論或集會自由會進一步收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內地《反恐法》理應在港不適用;時事評論員劉銳紹亦稱眼前不擔心香港會受影響,但要保持監察內地實施情況。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第18次會議昨通過《反恐法》,出席的159人全數贊成,法案將於周五(1月1日)生效。法案定義恐怖主義是通過暴力、恐嚇造成社會恐慌,危害公眾安全,以實現其政治目的和意識形態,當中第18條提及,電訊業及互聯網服務商要在國家機構調查恐怖活動時,提供技術及解碼支援;又規定他們發現恐怖訊息後,要停止傳送及刪除,但要保存記錄,向公安等部門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就指,執法部門需要一些必要的手段,電訊及互聯網服務商需履行社會責任。

在恐襲陰霾籠罩下,武警昨在北京王府井駐守戒備。   美聯社

倘納入國防事務 港須執行

另外,《反恐法》亦擴大禁止的恐怖活動訊息,稱任何人不得報道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動細節,不得發佈恐怖事件中殘忍、不人道的場景,又規定除了經相關反恐機構批准,媒體不得報道事發現場訊息,如公安、安全及軍事機關需要反恐情報訊息,經批准可採取技術偵察措施。
對於有擔心本港的言論及結社自由會遭《反恐法》影響,本港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反恐法》並不屬於《基本法》附件三內香港要實行的全國性法律,相信「如果《基本法》唔走樣唔變形,唔會影響到(香港)」。但他提醒,如果在香港發佈一些內地認為是直接影響安全的恐怖主義言論,入境內地就可能出現問題。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稱,相信現階段立法是為應對內地的恐怖主義,香港目前自由並不會因此收緊,但港人應保持監察內地將如何實施《反恐法》,因為該法涉及層面甚廣,而內地當局可隨意解讀法律,如果當局日後將《反恐法》解讀為外交或國防事宜,就被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中在香港實行該全國性法律。

涉事者回內地或遭法辦

全國港澳研究會成員、法學博士宋小莊則認為,香港政府有責任履行《反恐法》,他指反恐不是一個地方事務,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事務,「反恐係香港自治範圍,呢個講唔通,特區政府一定有呢個義務」。他又指,如果在香港發佈一些內地視為恐怖主義的言論,涉事者回內地或遭法辦。
另外,全國人大常委會昨亦通過全面開放二胎政策,於本周五起正式實行,意味「一孩政策」時代正式結束。
■記者黃兆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