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年反擊沽空機構指控

瑞年反擊沽空機構指控

【本報訊】停牌逾兩個月後,瑞年國際(2010)日前終於就沽空機構Glaucus指控刊發公告回應,重申有關指控屬惡意及毫無根據的,並有誤導性陳述及明顯事實錯誤。該公司表示,會保留採取法律行動之權利。股份12月28日復牌。

王福才考慮增持股份

瑞年公告就Glaucus提出的11項指控逐一回應,包括反駁報告引述內地政府公開資料,指收入、盈利比年報披露少八成以上,辯稱有關公開資料守則不適用於商務部,只有瑞年或控股公司可查閱相關文件。公司亦重申,首五大客戶中兩名「獨立第三方」,與公司及主席王福才並無任何關連。對於Glaucus質疑公司以高息借短債逾15億元,聲明回應指所謂「穩含利率」無法表示公司支付的短債借貸利率,並且屬於誤導。
另外,董事會確認2011至2014年度全部綜合財務報表,已由德勤審核及作出無保留審核意見。
此外,主要股東王福才確認,考慮透過增持以穩定股價。Glaucus於10月時籲沽空瑞年,列舉11個理由指其盈利、銷售網絡及現金流等誇大失實,對瑞年發出「強烈沽售」評級,目標價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