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責誰屬】
大廈外牆屬公共地方,權責歸業主立案法團,若因外牆事故造成人命傷亡,業主立案法團需要負責。現行條例規定法團須購第三者保險,若不投保,屬違法,會被罰款。
須買第三者保險
AXA安盛首席區域總監陳炎光表示,外牆屬於大廈公共地方,權責歸業主立案法團,法團有責任令自己大廈外牆安全,「無端端掉嘢落來,壓到人,屬於疏忽維修,造成意外,所以需要負責」。
現行條例規定法團必須投保第三者保險,每份保單就每宗事故的投保額,不得少於1,000萬元。保險範圍須包括大廈公用部份,包括外牆、通道、走廊、樓梯、天台、升降機等,以及法團物業導致第三者傷亡,而令法團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若法團沒有投保第三者保險,法團管理委員會的每名委員都屬犯罪,有可能被判罰款,除非有充份抗辯理由。
不過緻藍天處入伙階段,尚未成立法團,若不慎發生意外,責任誰屬?綜合意見,視乎情況而定,若不慎在此期間因外牆造成途人傷亡,而非工人,權責歸目前管理公司,管理公司普遍會買保險,保障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