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轟警濫權扣物資

社民連轟警濫權扣物資

【本報訊】去年旺角佔領區清場期間,社民連成員周嘉發及施城威把佔領物資從旺角轉移至金鐘,被警方以涉藏有物品可作非法用途的罪名扣留48小時,並當場沒收所有物資,翌日二人更被搜屋。

搜屋猶如未審先罰

事隔一年,警方昨通知周嘉發及施城威已完成調查,但未有搜出任何可疑證據,並通知二人取回所有物品,約十名社民連成員到場聲援,批評警方濫用警權。
二人去年11月27日被沒收的佔領物資包括睡袋、雨傘、醫療用品、暖包、保鮮紙及棉被等,另扣查兩部手提電話及3部電腦,並指警方定義此類物資對公眾構成危險,屬荒謬行為,批評警方「屈得就屈、濫用警權」,等同冠以市民莫須有罪名。社民連認為警方當時拘留二人並不准保釋,其後更搜屋,猶如未審先罰,屬於政治打壓,批評警方行為只為阻嚇群眾參與社會運動。
社民連指警方過去一年濫用警權,除了是次事件,當中還有曾健超被七警圍毆反被控、朱經緯涉棍毆途人等事例,社民連要求警務處長道歉,稱會繼續以示威行動支援其他在傘運中被捕人士。
■記者梁佩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