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警員包庇殺人犯無辜少女坐足13年冤獄

疑警員包庇殺人犯
無辜少女坐足13年冤獄

雲南昭通市巧家縣一幼兒園,2002年發生一宗「投毒案」,幼兒園17歲的保姆錢仁鳳被認定與幼兒園園長不和而投毒,被判無期徒刑。入獄後,錢仁鳳堅稱無罪堅決上訴,並稱遭嚴刑逼供。雲南省高院昨對該案再審,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判處錢仁鳳無罪。錢仁鳳蒙冤獲罪那年17歲,如今已年過30,13年的青春歲月身在囹圄之中,出獄只能給母親上墳,而真兇至今仍逍遙法外。

巧家縣星蕊寶寶園內,當年有多名學童不適,被送院治療後,2歲多的女童小磊死亡。錢仁鳳是該幼兒園的保姆,被認定是「投毒案」的重大疑犯。根據警方的口供紀錄,最初對錢仁鳳只是常規訊問。直至當年2月25日,訊問人員突然對錢仁鳳採取「監視居住」,他們指根據對現場提取痕跡的檢測,已認為她涉嫌投毒。

錢仁鳳在多次無休止的訊問後,終於「承認因與園長朱梅關係不睦,在幼兒園做出了投毒的行為」。在此後的口供中,錢仁鳳曾做過「翻供」的嘗試,只是幾番問答之後,她沒再繼續堅持。最終她以「投放危險物質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直至2010年,錢仁鳳已在監獄裏被關了8年。同年4月,律師楊柱去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做「法律援助」,和被關押的錢仁鳳談了很久。楊柱翻看當年的口供時,疑點逐一浮現:「為甚麼兒稚園內十多個孩子一起進餐,卻只有3個人出現了症狀?為何作為主要直接證據的鼠藥瓶和注射針筒,都未在當時的調查中體現過提取指紋?」

隨着檢方覆查,越來越多的證據瑕疵浮出水面,多份涉及認罪過程的口供,「錢仁鳳」的簽字實際與當時的辦案警察蔣X、楊X、李X字跡相同。同時,最初接診3名兒童的醫生表示,並不認為當時的情況屬毒鼠強中毒。參與當時鑑定的法醫在接受檢方詢問時也承認:「當時的鑑定以現在的技術層面看是值得推敲的。」

「我不承認,他們就讓我跪在地上,跪了7、8個小時。他們還脫下黑皮鞋打我的臉,皮鞋的跟有點高。」錢仁鳳多次投訴遭到了刑訊逼供。審訊口供顯示,其中一次審訊從當天下午3時持續到次日凌晨3時,共12個小時。那次口供記錄着錢仁鳳的首次有罪供述,此後警方又針對作案動機、時間、手法等訊問5次。錢仁鳳的代表律師楊柱稱,雖然錢無罪釋放,但並不是終結,「要疑點還沒有解開,這個案子都沒算完結,錢仁鳳13的牢獄之災需要一個交代,朱梅家的落魄需要一個交代,中毒身亡的女童更需要一個交代。」

《重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