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押後 翠湖判頭獄中過年

判刑押後 翠湖判頭獄中過年

【本報訊】沙田翠湖花園2.6億元天價維修工程圍標涉貪案,案中判頭早前承認四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原定昨在區域法院判刑,惟控辯雙方稱有技術性問題需商討,判刑押後至明年2月26日。被告申請保釋被拒,需在獄中度過冬至及農曆新年。
57歲被告丘瑞田上次聆訊時稱,需為在菲律賓出生的17歲兒子辦居港權,獲准保釋候判。辯方昨透露有關手續已完成,法官指基於被告所承認的控罪,一定會判處監禁,若沒特別理由,依慣例將他還柙。
逾50名翠湖花園業主到庭示威,高舉「委員勾結、串謀詐騙」等標語,又高呼「反貪污、反圍標」等。
被告承認在2005年至2014年間,就沙田翠湖花園翻新工程,串謀向法團主席黎國樑、管理公司新昌管理的執董樊卓雄、物業經理許鈞碧等行賄共4,585萬元,以取得大廈的翻新工程或顧問合約;另為取得濱景花園的翻新工程合約,串謀向屋苑法團維修專責小組成員何志光提供60萬。
案件編號:DCCC552/15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