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東西」不買「南北」 - 李碧華

買「東西」不買「南北」 - 李碧華

一回看北宋《東京夢華錄》,它寫到古代shopping購物,稱這些百貨雜賣為「物事」,即是說去「買物事」而不是「買東西」──那麼何時開始用「東西」這詞兒呢?
據說可追溯,因「物產四方,簡約之曰『東西』;猶如史記四時,便簡約之曰『春秋』。」歷史以「春秋」代言,雜物便喚「東西」。
還有個典故,南宋理學家朱熹拜訪他的朋友盛溫如,正遇他提籃上街,朱問盛:「你去幹什麼?」盛說:「我去街門買東西。」朱奇怪:「買東西?為什麼不說買南北?」
盛溫如的解釋是:「五行中,東方為木,西方為金,金和木我都可以籃盛載;南方為火,北方為水,火和水我的籃子怎裝得下?──所以只能買東西,不能買南北。」不知是戲言抑或道理,「東西」一詞便流傳下來。
金木水火土五行中,何以只提東西、南北?因為中央屬土,試問誰會去買土?多不吉利。
不過聽古又駁古的時刻到了:──我們若去吃火鍋,喝老火湯、糖水、各種飲品,那是「南北」。還有,上環有參茸海味藥材專區,曰「南北行」,與實物水火無關,謂之「買南北」也可。
聖誕新年是消費旺季,農曆年前家家辦年貨,即使市面有點蕭條,經濟再不景人們仍會「買東西」、「吃東西」。什麼都好,總不要「喝西北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