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場糾紛,換來雙目失明的朱敏強6年的申訴噩夢。6年前,盲人輔導會職員偷拍朱和社工爭執,將片段轉交警方指控朱襲擊他人。朱敏強不服,多年奔走社署及私隱專員公署等,至今年社工註冊局紀律委員會才建議書面譴責包括盲人輔導會行政總裁譚靜儀在內的兩名註冊社工,另一人則要接受口頭訓誡。訴訟看似完結,但輔導會表明支持社工上訴,朱敏強則不滿判罰過輕,指「佢哋應該釘牌!」
記者:賴莉娜
事發於2009年11月,後天失明的朱敏強報名參加盲人輔導會復康中心舉辦的行山活動,他不滿中心突將活動提前到中心理論,社工即場退回報名費,但雙方推撞並報警。警員到場後稱會翻看閉路電視,朱才驚悉學員一直在不知情下被中心錄影監視,隨即向社署投訴。翌年他經警員提示可申請翻看證據,才知當日有社工用攝錄機拍下他的一舉一動,「好似拍戲咁,成個鏡頭跟住你拍」。他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公署認同他被偷拍,要求輔導會銷毀影片。
朱敏強向社工註冊局投訴輔導會行政總裁譚靜儀、時任中心總監和3名當日在場的註冊社工,社署及社工註冊局先後參與調停,他稱原本只要對方道歉便願撤控,「但佢哋出到嚟,一粒聲都冇出過」。他又稱,當日偷拍他的姓麥男社工求情時稱願親自向他道歉,「到𠵱家我都未見過佢」。
輔導會支持社工上訴
本身是註冊社工的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指,過去甚少聽聞有社工被書面譴責,社工違紀最輕是被口頭警告,嚴重則會暫時或永久釘牌,但個案甚少公開。他認為盲人輔導會偷拍明顯侵犯私隱,無告知學員中心有閉路電視監控亦不恰當,最低限度要提供凸字告示或錄音廣播通知有監控。
盲人輔導會回覆稱理事會已知悉事件,支持涉案3名社工上訴,待裁決發出後會按法律意見跟進。對於朱敏強不滿判罰過輕,社工註冊局拒回應,亦不肯透露過去有幾多宗社工涉侵犯私隱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