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意見】
現時部份樓花物業建築期以年計,面對樓市下行風險,早前選用「建築期付款」的買家傾向轉用「即供付款」方案,銀行業界指出,買家可能考慮到日後或出現估價不足,要額外抬錢支付首期,故寧願提早上會。
建築期付款首期或增
樓花物業通常有兩種最基本的付款安排,分別是「即供付款」及「建築期付款」,前者為購買樓花物業後,立即供款的計劃;後者為先付部份首期,入伙時才找銀行進行按揭供款計劃。
基於近年樓花建築期較長,不少買家多選用「建築期付款」,富邦銀行高級副總裁及消費金融部主管谷祖明提醒,若樓花買家擔心樓價下行,日後或出現「估價不足」的問題,為免失預算,可考慮提早上會,應先向發展商傾談更改合約由「建築期付款」改至「即供付款」,其後再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安排即可。
舉例倘買家以1,000萬元購入樓花,又選用「即供付款」,最多只能借5成貸款,即500萬元。若買家選用「建築期付款」,而入伙時樓價又碰巧下跌,銀行就會按最新估價批出按揭貸款成數,若估價僅得700萬元,即可批出最多6成貸款,即420萬元。即使可造按揭成數增加,按揭貸款金額卻減少,樓花業主仍要按成交價(1,000萬元)購入有關單位,換言之,屆時要支付580萬元作首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