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任職魔術師的準新郎婚前9日到學校教魔術,授課後行經大埔一條僻靜小路時,將一名穿校服的中四女生推入殘廁,說句「我想舒服吓」後拉下褲鏈掏出陽具。魔術師早前認罪,報告指他跟女友關係不協調才犯案,有非禮前科的他性觀念錯誤,重犯機會高,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昨判他入獄14個月。
記者:戴國輝
被告陳國濤(35歲)早前在粉嶺法院承認向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及刑事恐嚇兩罪,與他相識十多年的未婚妻原定今年10月初跟他結婚,正是案件首次提訊翌日,婚期因被告遭扣押而取消。
與女友關係不協調
心理專家報告指被告沒孌童癖,但有錯誤的性觀念,例如他以為在少女面前露出性器官,不會對她造成嚴重傷害,專家認為他不能控制性衝動,他於2003年有非禮前科,相信重犯機會高。背景報告則指被告與女友關係不協調才犯案。
辯方指出,被告獲未婚妻及家人支持,相信能透過心理輔導解決問題,辯方又呈上10封求情信,其中一封由昨天仍到庭支持他的未婚妻撰寫,她完全信任被告,被告付出極大代價,不少徒弟及學生都離他而去,工作夥伴現實地不再安排魔術表演給被告。
被告另一名社工朋友則在求情信指出,被告女友工作疲倦,對他提出的要求有所忽略,兩人願接受婚前輔導及性治療,望將其性觀念重納正軌。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監禁無可避免。
案發於今年9月25日,念中四的15歲女事主獨自沿僻靜小路向大埔樟樹灘路回家,遭剛下課的被告盯上。他們行至公廁時,被告突將她推入殘廁,關上廁所門後說:「我係年輕人,我有個慾望,如果你滿足到我,我就唔會傷害你!」他拉下褲鏈,掏出已勃起的陽具。事主尖叫,被告用手緊按她的口,她最終逃離廁所。事件歷時一分鐘,事主回家通知母親報警。警方從中學的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被告蹤影,與校方確認被告身份,同月30日將他拘捕。
案件編號:FLCC51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