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未能於今年內表決,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接受《壹錘定音》訪問稱,上周三立法會大會前,已有心理準備草案要待明年才表決。她指距離1月6日續會仍有一段時間,會繼續努力向社會解釋草案內容。
《壹錘》便找了數個社會關注的事例,希望署長可以解解畫。
漫畫封面疑似二創?
漫畫家黃玉郎早前出席活動,口口聲聲要保障版權持有人權益,但卻被網友發現他的漫畫封面疑似抄襲電影《拳霸2》海報。主持即席向梁家麗展示兩幅作品,她表示雖然動作、構圖很相似,但覺得畫得不似,但若有人覺得似,就要視乎兩因素決定是否侵權,「即係通常電影海報係出先嘅,而後來個作者係知道有呢個作品存在,咁樣你會可能有初步嘅證據係抄佢」。
根據資料顯示,《拳霸2》於2005年上映,而漫畫則於2008年發售。梁家麗表示,如果作品被確定是抄襲,漫畫負責人可能會刑事責任,「漫畫如果用嚟賣嘅話,刑事都可能有。喺𠵱家嘅版權條例度,如果你做一個版權複製品嚟賣,已經係有刑事,第時嘅條例都唔會改」。
不過梁家麗就指如果新條例通過後,上述疑似侵權的漫畫負責人將會得到更多豁免,「就要睇吓呢啲係咪一個戲仿等等,咁就有更加多嘅保障」。
在整個討論中,主持和署長一直沒有提及黃玉郎的名字,直至討論尾聲主持李慧玲才總結,「聽完署長講,我明白點解黃玉郎咁想修訂通過:按現行條例一定係侵權,但政府修訂後就有可能有豁免」。署長強調她不評論個別個案。
香港版權大聯盟標誌涉抄襲?
討論完黃玉郎漫畫後,主持再拿出被網民指為九成相似的香港版權大聯盟標誌及西甲聯賽標誌,請署長評論是否相似、是否涉及侵權的成份,但她已不肯再回應,「呢兩個標誌都係屬於唔同嘅團體,屬於佢哋嘅私有財產,我覺得由我去評論,唔公平,最好就係你自己問番版權持有人」。
認真翻唱未必侵權
署長亦趁機會澄清將翻唱作品放上社交網站不一定會侵權,因為如果社交網站與版權持有人簽訂了協議,以廣告分紅的形式彌補版權持有人的損失,所以即使翻唱人未有向版權持有人繳交任何的款項,亦未必視為侵權,例如YouTube、Twitch。
但慧玲問既然政府強調條例並非想控告認真翻唱,為何不在條例寫清楚?署長強調,如果條例寫得太死,擔心會窒礙商業運作。
■記者黎千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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