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扣安全帶隨時不獲保險賠償

無扣安全帶隨時不獲保險賠償

【本報訊】錦上路大車禍死傷枕藉,部份小巴乘客疑沒扣安全帶,更有女嬰被拋出跌在車廂內死亡,但昨日涉事小巴線仍有乘客甚至司機,疑貪方便不扣安全帶。專家指成人與嬰兒同坐,應自己先扣好安全帶再緊抱嬰兒,最為安全;而市民一旦沒扣安全帶而遇上意外,可索償的金額將大打折扣。

涉事小巴線司機乘客拒扣

涉事的608小巴線,行走元朗市中心至八鄉橫台山。《蘋果》昨發現意外後仍有部份乘客沒有扣上安全帶;一名女司機昨早更被傳媒拍得沒扣上安全帶行車。部份乘客辯稱:「車程短好快到,所以唔戴」,又形容:「座位嘅安全帶用得耐好鬆,扣咗都唔知有冇用!」有該線小巴司機揚言,不是每部小巴都有安全帶,但若車上設安全帶,他們會提醒乘客佩戴;由於不戴安全帶是違法,司機一定會戴,但被拍得不戴安全帶的女司機則辯稱駕車時最重要是加倍留神。
香港汽車會副會長李耀培說,今次車禍疑是貨車司機駕駛態度及專注力不足問題,但小巴乘客若佩戴安全帶,相信可大大減低傷亡。對於小巴上沒供嬰兒使用的安全帶,汽車高級駕駛協會副主席譚錫輝教路,家長應先扣好安全帶,再用雙手抱着嬰兒同坐;即使發生意外,家長也可及時反應攬實嬰孩。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成員李卓人建議運輸署,參考飛機的兒童安全帶外加在成人的安全帶上的做法,要求小巴都有類似裝置,確保小朋友安全。國際專業保險協會會長羅少雄則指出,若乘客沒戴安全帶,礙於他們沒有履行責任,增加了受傷風險,故獲得賠償的金額將有可能減少三成,甚至不獲賠償;一般憑傷者的傷勢、現場環境證供,可判斷傷者有否佩戴安全帶。
根據法例,2004年後8月起登記的小巴必須設有安全帶,乘客亦必須佩戴,違例乘客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入獄3個月;去年1至11月,共1,473名乘客被檢控。運輸署表示,會繼續鼓勵小巴業界,為未有裝設乘客座位安全帶的小巴加裝安全帶,或更換為設有乘客安全帶的新車。
■記者周鴻熙、翁鈺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