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日前在立法會外反對網絡23條的集會中,向集會中人搜身並拍攝其手機內容,民陣昨發聲明批評警方做法,指嚴重侵犯市民私隱,違反《基本法》保障市民通訊自由的條文。
涉事示威者黃天佑本月16日晚參加鍵盤戰線舉辦的「反網絡23條集會」後,遭近10名警察包圍和搜身,被迫交出手機,有警員拍攝手機Telegram群組對話內容。
警:視乎情況定搜查範圍
黃天佑指警方以搜身為名,目的是查看手機內容,「袋幾分鐘搜完,電話就睇咗十分鐘」。他事後在手機設立兩個賬戶分開儲存資料。
民陣指《警隊條例》賦權警察搜查任何可能與犯罪行為有關或對警員構成危險的物品,但不代表可無理查閱市民的私人通訊內容,甚至以影像記錄,除非警方可提供充足合理懷疑理由,而有關理由是與犯罪內容有關。民陣指警方違反《基本法》保障市民通訊自由的條文,嘗試製造寒蟬效應,企圖恐嚇參與集會的市民。
警察公共關係科回應稱,警方尊重市民表達意見、言論及集會的自由。警員於進行任何搜查前會衡量其執行法定職務的需要,並根據當時環境視乎個別情況而決定搜查的範圍。
■記者潘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