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極速起訴70歲貨車司機不排除看錯燈肇禍 案件明提堂

警極速起訴70歲貨車司機
不排除看錯燈肇禍 案件明提堂

【恐怖車禍】
【本報訊】元朗八鄉錦上路恐怖大車禍,警方昨落案起訴肇事貨車司機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明天(21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消息稱,70歲司機駕駛該貨車超過12年,駕駛紀錄一直良好,他落案時堅稱當時綠燈,自己並無衝燈。而小巴司機本來駕駛開另一條路線,前天臨時抽調轉駕608號線,陰差陽錯遇上大車禍。
記者:胡恩宏 詹家志 張家豪

據悉,姓張(70歲)貨車司機被帶署扣查期間一直表現平靜,聲稱事發前送完貨後收工離去,當時見綠燈才開車駛出。警方調查得知,張駕駛紀錄良好,從沒觸犯過嚴重交通法例,不排除有人看錯燈號出事。
張居於慈雲山慈正邨正旭樓一單位,鄰居對他造成恐怖大車禍表示震驚:「今朝先知係佢,真係估唔到。」他指張居住的單位屬一至二人單位,沒見有其他人出入,似是獨居,有時見他招待內地親戚短住。張居住上址數年,平日獨來獨往,不知道他任職貨車司機:「有一次入過佢間屋睇過,裝修得幾骨子,睇嚟家境唔錯。」

有專家指意外除因涉事貨車疑衝燈外,被撞小巴無收掣減速亦有一定責任。讀者提供圖片

肇事小巴右邊車身損毀嚴重。

貨車車頭損毀,事後被拖走等候檢驗。

小巴司機臨時轉駕該線

據了解,張從事貨車司機多年,肇事貨車於2003年出廠,他以約53萬元一手購入,一直使用至今,其貨車重24噸,行內俗稱「噸車」,專門運載雜貨。據知張當時送貨往錦田貨倉後即離去,不料於錦上路發生嚴重車禍。
至於姓蕭(65歲)小巴司機,原本是609號線的小巴司機,行駛元朗體育路至博愛醫院的循環線,有小巴司機透露,蕭綽號「水缸銘」,由於608號線早前有大批司機離職,人手緊張,前日蕭被公司臨時抽去揸608號線,不幸出事。
橫台山村民曾女士則指,前天下午2時許剛搭過608號線,同一個車牌及同一名司機,當時覺得車速很快,東匯路限速50公里,小巴時速高達70公里,「我心諗揸咁快,遲早出事,冇諗到隔兩個鐘頭就出事」。她又說,丈夫前晚叫她外出晚膳,她因不敢再搭小巴而拒絕。

涉事貨車司機被控危駕致他人死亡,明天提堂。

專家:視線被擋應減速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表示,車禍中衝燈貨車當然要負最大責任,片段所見他曾停在燈口,其後突然開車向前,懷疑貨車司機注意力不足及疲勞過度肇禍,應該與現場燈號無關,除此之外小巴司機亦有責任,右邊視線被巴士擋住,儘管是綠燈亦應收掣減速,了解清楚現場情況才駛過。
大律師陸偉雄指,一般情況下,疑犯被扣留48小時,一是警方落案起訴,一是警方暫准他保釋候查,倘採取檢控而遇上假期,必須於假期完結後盡快上庭。今次車禍中的肇事貨車司機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適逢中間有星期六、日,所以有機會扣留超過48小時,陸形容今次警方快速落案起訴罕見,一般同類事故需時甚久蒐證,除非警方已掌握足夠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