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掟杯案 特首任控方證人 黃毓民稱盤問梁4日

立會掟杯案 特首任控方證人 
黃毓民稱盤問梁4日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去年7月趁特首梁振英到立法會出席答問大會,向梁振英的方向掟玻璃水杯,事隔一年被警方控以普通襲擊罪。案件昨第3次預審,控方表示將傳召梁振英出庭作供,黃毓民會盤問梁3至4日。案件排期至明年4月11日開審,為期15天。
記者:戴國輝

黃毓民(63歲)沒律師代表,他向裁判官遞交一張長達70人的辯方證人名單。他稱曾向名單內所有人士發信邀請做辯方證人,其中14人是三司十二局司長局長,包括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但律政司回覆黃指不適宜傳召官員。

申永久終止聆訊

黃透露名單尚包括56名立法會議員及職員,有議員起初承諾會出庭,其後改口指需要收到法庭傳票才願擔任證人,其餘議員則沒有回覆,至今無一願為他任辯方證人,黃慨嘆:「大家同事,夾硬要法庭出傳票好難睇!」裁判官提醒黃,他除了需取得法庭傳票,有可能成為辯方證人的立法會議員亦需依照《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法》,得到特別許可才能作供。黃毓民指梁振英早前聲稱特首擁有超然地位,當日報警的議員更是「梁粉」,黃擔心得不到公平審訊,表明會提出永久終止聆訊。
控方將傳召包括梁振英在內的16名證人,以及長約一小時的錄影片段佐證,由於黃毓民表明會盤問梁3至4日,控方案情預計需時6日,黃估計會傳召20名辯方證人,辯方案情約8日,連同處理永久終止聆訊共審15天。
黃在庭外強調有律師擔心被秋後算賬,不敢為他辯護。另外,他到達東區裁判法院時,由於同日有20名人士以為黎智英會到庭,巧遇黃毓民及他的支持者,遂包圍黃並怒斥他:「幾時死?」黃的支持者跟對方互相指罵,黃在警員保護下進入法庭。
案件編號:ESCC26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