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佔中期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3名男子投擲動物內臟,該3名男子早前否認控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進行預審。控方表示警方找到新證據,於第三被告的手機內找到一段影片,將會用作呈堂證供,而將會出庭做證人的黎智英及兩名報稱受襲的佔中糾察均需再錄取口供。據知有關片段拍得現場情況,案件將於下月28日開審,預計為期兩天。
十多名自稱為「反黑金關注組」成員昨到東區法院門外示威,抗議黎捐獻黑金,稱會於庭外待黎到庭。惟案件昨未正式開審,黎毋須出庭。3名被告依次為廚師陳國雄(30歲)、食店東主葉永志(44歲)及商人李小龍(45歲),他們否認3項普通襲擊罪,即指他們分別於去年11月12日在金鐘襲擊黎智英、佔中糾察郭紹傑及佔中糾察兼民主黨成員柯耀林。控方將傳召3名證人作供,並呈上約45分鐘長的新聞片段作證。
案件編號:ESCC3248/15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