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懷第二胎媽媽入住明愛醫院產子,醫生建議開刀,但另一較高級的醫生則指不用,媽媽聽信後者自然分娩,結果由於男嬰體形大,頭部卡住近半小時致缺氧令大腦麻痹,肢體殘障智力受損,不懂說話。事隔廿年,媽媽入稟高等法院,指控當年醫護人員疏忽,向醫管局索償。
現年20歲的原告關偉雄,由53歲母親唐艷雯代入稟,指原告於1995年3月16日至24日及之後,在醫管局旗下醫院、診所及中心,尤其是明愛醫院,接受治療及照料時,醫管局疏忽致原告受傷。
關母昨受訪表示當年院方聲稱判斷有時會有差距,事件屬意外,亦覺得或許是天意,但兒子近年健康狀況轉差,身為單親媽媽的她有感照顧越來越難,於是興訟望討回公道,「死都眼閉」。案件排期至明年6月13日提訊。
案件編號:HCPI1352/15
■記者勞東來、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