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二十五日,梁振英政府深夜通告小民:港珠澳大橋和高速列車鐵路、港島南區鐵路等等一樣,建築不能如期竣工,建築費則大幅「超出預算」。記者協會批評當局屢次深夜發布消息,教報刊翌日無法報道,並準備向申訴專員投訴。記者協會明顯是「尋釁滋事」。按那些寅夜消息,一例易招民憤,只合漏盡更深時候,悄悄發布,例如高官大幅加薪、發展局長陳茂波經營「劏房」牟利等等。
明朝《見聞雜記》卷一大儒顧清說:「人家夜飲晏起,乃奸盜所由始。」《清朝野史大觀》卷五高士顧炎武說:「世間惟淫奔納賄二者,皆於夜行之。豈有正人君子而夜行者乎?」顧炎武真不懂事。喜歡夜間行事的,除了淫奔者,納賄者,還有大陸的中共政府以及香港的梁振英政府。
「乘夜行動,非奸即盜。」這觀念當然不始於顧清、顧炎武。《史記》卷六十漢武帝教子,就說:「毋侗好軼(無好逸游之事),毋邇宵人(不要親近晚上活動的小人)。」《唐律》第四零六條更禁止無故夜行:「諸犯夜者,笞二十;有故者,不坐(不處罰)。」中國人叫鼠竊狗盜做「宵小」、「宵人」,原因清楚不過;梁振英政府行事愛在深宵,原因也不言而喻。
「風高放火,月黑殺人。」黑夜的確是有些政權行事的最好時機。二十六年前六月四日天安門一帶的故事,可以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