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不能為高鐵賠上香港的司法管轄權 - 盧峯

蘋論:不能為高鐵賠上香港的司法管轄權 - 盧峯

聽梁振英就公共事務發言或回應常常禁不住問這個人是不是從火星或甚麼遙遠的外星來的,怎麼他說話總是那樣「九唔搭八」,跟正發生的事及市民的感受相距這麼遠。就以如何避免高鐵一地兩檢削弱香港的司法管轄權、影響一國兩制的問題為例,這位仁兄竟然以內地大多數高鐵站沒有海關和出入境設施為理由否定「兩地兩檢」,堅持要推行一地兩檢,還誇口說有信心在符合「一國兩制」前提下實行。
這種以不成理由的理由否決「兩地兩檢」建議的說法,這種不以保障一國兩制及香港司法管轄權為念的態度,怎不是跟一般市民的憂慮相距十萬八千里呢?
先說輕重問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是中央政府對香港的大政方針,也是中國政府對國際社會及香港市民的承諾。任何涉及香港的政策、法例都應以維護、鞏固一國兩制為優先。任何可能、可以削弱一國兩制安排的建議都應該被否定、被排除。為了捍衞一國兩制及香港的司法管轄權,在內地一些連接香港高鐵的車站如深圳或廣州增設海關及出入境設施是輕而易舉的事,成本不高也不涉及甚麼法律變動,只要北京中央政府一聲令下就能落實。跟可能損害一國兩制這個大政方針相比所造成的困難實在微不足道。梁振英怎麼說絕不可行呢?難道他認為只為了減少內地執法部門的麻煩就得犧牲一國兩制及香港司法管轄權?

兩地兩檢減執法爭議

事實上「兩地兩檢」不管在立法及執法上都比較簡單方便,不會出現甚麼模糊不清的問題,也沒有權限的爭議,更沒有越境執法的憂慮。抵達香港站的旅客都明白要面對的是香港的執法人員,要遵循的是香港法律法規,只要不違反的話,不會出現甚麼問題或疑惑。當旅客進入內地口岸,他們知道面對的將是內地執法人員,要遵守的是另一套法律觀念及制度。這當中沒有半分含糊或不清楚的地方。
而對中港執法部門來說,大家都可以按原來、既定的法規及程序辦事,不需要second guess另一地方的執法人員在想甚麼、做甚麼,不需要不斷商討或交換訊息,更不用擔心對方逾越權限或不守本地法律。換言之,不管對旅客或對執法人員而言,「兩地兩檢」都簡單明瞭,沒有含糊或誤會之處。怎會被說成絕不可行呢?
從歷史上看,中港向來是兩個司法管轄區,一直實行兩地兩檢,各有各的海關申報及出入境檢查體制。這許多年來一直相安無事,人流客貨流非常暢順,沒有甚麼障礙,也沒有甚麼政治及法律爭議。有甚麼理由為了高鐵而要放棄、改變這個行之有效的安排,變成一地兩檢,令整個出入境及海關檢查安排變得不明朗以至混亂呢?

一地兩檢增恐襲風險

即使從反恐及內部安全來看,「兩地兩檢」也比較優勝。應該看到,當前恐怖組織的魔爪已伸向全世界,中國大陸及香港也難免受到威脅。為了應對越來越明顯的恐襲威脅,即使已實行《神根公約》及讓公民自由流動的歐盟國家也開始檢討成員國之間的出入境安排,希望可以增強堵截恐怖分子潛入滲透的機會。香港是個出入自由的城市,當然有必要加強自身的情報蒐集及反恐工作;內地公安部門同樣有本身的情報網及關注重點。雙方雖然可以交換資料及情報增強反恐能力,但由於雙方對不同團體的評估及恐襲風險考慮各有不同,勉強實行一地兩檢的話很容易因為重點及做法不同而出現漏網之魚,直接影響鐵路系統以至管轄地區的安全。倒是「兩地兩檢」可以免去有關誤會,雙方可以各自把好自己的關,再透過雙方合作及跟國際合作加強防護網。這不是比實行含混、矛盾多多的「一地兩檢」好得多嗎?
興建高鐵香港段這個大白象工程已經耗去近千億元的公帑,支出能否就此封頂仍是未知之數,能帶來多少經濟效益更是疑問。現在,梁振英還要為了這隻「大白象」搞「一地兩檢」,犧牲一國兩制,損害香港的司法管轄權,這實在是跟市民為敵,跟香港的安危為敵,市民是絕對不會答應的!

盧峯
周一至周六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