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昨發表報告,裁定工黨李卓人及社民連梁國雄收取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捐款、被指違反《議事規則》的投訴不成立。委員會建制派成員批評泛民護短,又指李沒交代捐款利息,更質疑證人講大話;但泛民委員反駁沒證據指有人宣誓後講大話,泛民委員按職權範圍提問,並無偏袒。
記者:陳雪玲
李卓人及長毛梁國雄在公佈調查結論後,再次為處理捐款引起公眾質疑致歉,承認處理捐款方式不理想、不謹慎,日後會改善,而黎智英則不回應報告結論。
委員會昨公開報告,投訴指李卓人分別於2013年及2014年收取黎50萬元及100萬元款項,而梁國雄被指於2013年及2014年分別每次收取黎50萬元捐款,但沒登記個人利益。報告交代李、梁、黎及工黨、社民連相關人士出席委員會聆訊供詞,各人均確認捐款非捐給李、梁個人,只是代收再轉交工黨及社民連,對於黎捐款為何不直接交予兩黨,黎稱執行捐款由助手Mark Simon負責,毋須知道細節,委員會曾討論傳召Mark Simon,但未能通過。
建制派開記者會質疑
報告針對李的個案,委員會同意李無利用捐款投資牟私利,至於被指未歸還利息,李指聆訊過程無人問及:「根本個利息只係好少嘅數,所以工黨唔會討論利息點處理。」
至於梁國雄個案,梁解釋款項用於社民連成員日後可能招致訴訟的費用,而黎的50萬元捐款最終用於黨員曾健成的訴訟,捐款亦得到社民連確認。
最終委員會內3名建制派認為投訴成立,3名泛民認為不成立,主席葉國謙按慣例,因投票不可導致過半數通過投訴而投反對票,委員會以4對3票裁決投訴不成立。
不過建制委員不認同結果,他們對李、梁及相關人士處理捐款手法及口供有質疑,指有人作假證供,葉國謙在記者會上更針對李未歸還利息一事,指「唔理幾百萬定幾十蚊,自己袋咗落袋就有問題」。委員會內建制派委員之後召開記者會,批評泛民委員多番阻撓取證,質疑有泛民打斷議員發問,形容如「多咗位辯護律師」。
不過委員會副主席劉慧卿反駁,指李、梁已清楚交代是代所屬政黨收捐款,強調證人是在宣誓下作供,沒證據證明有人講大話,另一委員、公民黨郭榮鏗指,調查有足夠證供、證據,「文件咁齊,證據或者口供同證人等亦冇出入嘅地方,冇嘢令人懷疑證人講嘅嘢不實」,指委員會報告建基於理性和客觀基礎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