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特封殺高鐵兩地兩檢指內地城市無口岸設施 泛民質疑政府反口

梁特封殺高鐵兩地兩檢
指內地城市無口岸設施 泛民質疑政府反口

【本報訊】高鐵一地兩檢引發外界關注嚴重損害一國兩制,特首梁振英昨出席行會前表態封殺兩地兩檢,指完全不可行。泛民則指運輸及房屋局前局長鄭汝樺曾說兩地兩檢是後備方案,質疑政府反口;全國政協委員、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胡漢清亦反對為落實一地兩檢而把內地出入境法律納入《基本法》,形容是危險先例。
記者:林俊謙

早前有泛民及建制議員提出,一地兩檢既有法律爭議,政府應先落實兩地兩檢,但梁昨被問到兩地兩檢可行性時,回應稱完全不可行,他解釋內地大多數有高鐵站的城市,站內無海關、出入境等口岸設施,堅稱政府有信心可在符合一國兩制下落實一地兩檢。
但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新民黨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昨早接受電台訪問時仍表示,高鐵短期內應實行兩地兩檢,對於梁振英批評,田昨未有回覆本報查詢。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胡志偉稱,2010年力推高鐵上馬的鄭汝樺曾指兩地兩檢是可考慮的後備方案。
胡志偉又指,在維護一國兩制前提下,政府應以兩地兩檢作為爭取撥款通過的方向,爭取內地政府在一些關口設立海關及出入境口岸,又質疑梁否定兩地兩檢,反映他無法解決爭拗,只想利用高鐵爛尾強行通過撥款,再於一國兩制上自製法律漏洞,將內地法律強加於香港人身上,「係完全要不得的伎倆,只會犧牲香港人根本利益,進一步撕裂社會」。

梁振英

胡漢清:引入內地法代價大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胡漢清前日接受多份報章訪問時指,將內地出入境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方式,落實一地兩檢不可行。胡漢清解釋,因《基本法》第18條已寫明,列入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僅限於與國防、外交和不屬於本港自治範圍的法律,而出入境法律肯定屬本港自治範圍,「你將我範圍縮小,仲唔係關香港自治範圍事?」胡直指若政府若貪方便,放棄本港司法管轄權,是一個危險先例,「市民要知道代價有幾大」。
對於早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港府正研究內地出入境法律,希望符合附件三的規定,胡直言沒有空間容許內地出入境法律納入《基本法》,指袁的說法「太過武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