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監會繼7月勒令漢能薄膜發電(566)停牌後再度出招。去年11月被沽空機構渾水狙擊而中途停牌至今的奇峰國際(1228)昨早上公佈,被證監會勒令停牌,為半年內證監會第二度勒令公司停牌。
奇峰國際主要從事木材採伐買賣及煤炭銷售業務,去年11月停牌,以待刊發有關公司內幕消息之報道澄清公告,但昨早的通告指,依據證券及期貨規則之條例第8(1)條,聯交所應證監指令,要求集團於昨早9時起停止買賣,據相關的條例,列明證監勒令股份停牌原因,包括認為上市公司發佈虛假或誤導資料。證監會發言人表示,對事件沒有補充,
去年11月20日渾水發表報告質疑奇峰財務報表造假,其中2012及13年報稱的收入主要來自一家奇峰沒有持股的公司,更指2013年奇峰的真正收入可能接近零,奇峰就於當日突然中途停牌,停牌前急挫逾5%。自此奇峰多次表示正草擬澄清通告反擊有關指控,但一直未見行動,反而上周公佈,已訂立意向書向光大證券及銀河基金母公司銀河資本發行可換股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