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原定上星期在立法會恢復二讀,但因為流會,變相令草案押後一星期即今日再次闖關,政府官員亦趁機四出宣傳期望挽回民意。但不少官員「唔熟書」,惹來誤導市民之嫌,最新的例子竟然是負責該草案範疇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
蘇錦樑前日在報章上撰文稱,「條例草案通過後,刑事責任的門檻更清晰。如不知道有侵權情況或不取代原作品構成經濟損害,就不會招致刑責」,但身兼民建聯副主席的律師周浩鼎接受《壹錘定音》訪問時承認,文章內容並不完整。雖然周浩鼎多番想為蘇錦樑解圍,但最終都認同他前黨友是「講漏咗」。
《壹錘》翻查免除刑事責任條文,免責條件是「自己不知道亦無理由相信該人在第(8B)(a)或(b)款所描述的情況下將有關作品傳播屬侵犯有關作品的版權,即可以此作為免責辯護」,「亦無理由相信」意即還要法庭相信當事人是無意傳播屬侵犯版權的作品。所以明顯地,蘇局長指不知道有侵權情況就可免招刑責,並不準確。
周浩鼎在節目原本不欲評論蘇錦樑是否誤導,「咁會唔會係報紙寫漏咗?」但慧玲隨即指該文章出自局長手筆,周浩鼎無奈地指「係都係寫漏咗嗰部份啫。」但慧玲則認為局長不可以一句「寫漏咗」推搪,因為法律條文上一字一句,都必須小心處理,加上條文的後半段才是免除刑責中的關鍵,但為何局長卻寫成「不知者不罪」?難免會給人誤導和有刻意淡化刑責的感覺。
慧玲又引用早前有法庭案件被告提出林鄭月娥所寫的信件作抗辯理由為例,指蘇錦樑身為局長,若寫出一些與法律不符的文章,可能令市民誤墮法網。
建制第二梯隊 能否說服黨友?
政府對條例越解越亂,建制派投票取向亦搖擺不定。
李梓敬諮詢過年輕黨友的立場,發覺絕大部份黨友都認為事情不清不楚,所以兼理網絡專頁的青年自由黨成員決定先說服田北俊。李昨日黃昏接受《壹錘定音》訪問時表示,自由黨5名議員,有3人包括田北俊、鍾國斌及易志明已決定贊成中止待續,但方剛、張宇人則以其功能組別為由未有承諾。慧玲建議他繼續爭取。
李梓敬希望爭取更多時間凝聚共識,他認為茲事體大,若條例貿然通過,只會影響廣大的市民,使社會更撕裂。他認為社會上的聲音一面倒(反對),他承諾會趁機繼續游說黨內議員聽取網民聲音,除了「line up網民同我哋立法會議員見面」,又想「line up業界」,讓該黨議員聽業界開明的聲音,他透露已邀約零售業界。他指他和該黨部份議員認為政府在立法過程中做得不太好。
至於周浩鼎雖然是民建聯副主席兼律師,但他似乎難以影響其黨友。即使他贊成泛民有關「公平使用原則」的修正案,但他向黨團表達過意見後,民建聯依然維持原判。相對於自由黨年輕黨友向田北俊集體施壓,周浩鼎不否認他在黨內勢孤力弱,亦無人走來「拍膊頭」表示支持他。
慧玲直言難得民建聯有不同意見,希望周浩鼎不是被動地被黨團召見才去「解釋法律觀點」,更希望他有所行動,又會否用誠意打動黨友,例如退黨明志。但周只是說每天都見到黨團,每天都可以講,黨團如果有這決定,周表示尊重,不會有更多行動。慧玲建議周可以游說鍾樹根、葛珮帆,一來他們都有從事資訊科技背景,二來可能他們有吸取區選的教訓,回應民意。
■記者黎千銘、羅柏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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