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也嚮往去旅行,但買機票時,你知道原來航空公司有權隨意更改航班時間地點,而不用賠償嗎?美國旅遊專家Joe Brancatelli最近撰文,揭穿航空公司條款中的魔鬼細節。
1.機票不是合約
機票不是乘客與航空公司訂立的合約,機票上所寫的時間和地點,航空公司可以隨時更改,而不用賠償予乘客。
2.合標準的手提行李可被禁帶上機
手提行李即算符合大小又沒超重,航空公司也有權不用解釋,不准乘客帶上機。
3.座位闊度沒規管
有航空公司為了多加座位,多賺錢,將機上的座位設計得十分擠迫。座位之間的闊度,暫時沒有條文規定,再擠迫也要乘客屈就。
4.轉機迫買貴票
購買美國的航空公司轉機的機票時,很多時只會提供最貴的位置供顧客選擇。
英國《每日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