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世紀70年代被控販毒後,棄保潛逃台灣的《東方日報》創辦人馬惜珍(圖),去年聲稱欲在死前回港,在高院申請撤銷法庭1978年發的通緝令被拒。馬於今年6月在台灣辭世,其毒品案將於今午在高院提堂。律師熊運信估計控方是基於馬惜珍去世,申請銷案。
據司法機構審訊案件表,馬惜珍1978年的案件,即HCCC57/1978,將於今午2時半,由高院法官湯寶臣處理。審訊表只顯示案件提堂(mention)或有申請(application),沒披露細節。而出席聆訊的訴訟方,只有刑事檢控專員。
曾代表馬惜珍申請撤銷通緝令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昨表示,沒收到指示要出席今天聆訊。律政司發言人回覆時只有一句:「聆訊目的為處理涉案的程序問題。」
今年6月台灣辭世
終年77歲的馬惜珍涉於1967年1月至1973年12月間,串謀販運鴉片及嗎啡鹽,1978年棄保潛逃與香港沒引渡協議的台灣。他於今年6月15日在台灣離世,遺體其後運回本港。
香港律師會會長熊運信律師表示,一般在港排期候訊的被告如在開審前去世,控方須索閱他的死亡證明文件,確認死亡後才會正式撤控。該案今天再提訊,熊估計律政司為了正式終結該案,或會向法官申請撤銷對馬控罪,至於其他申請,則可能性較低。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亦指,律政司需要取得死亡證等官方文件,或有其他相關證據,才能撤銷被告控罪。
案件編號:HCCC57/1978
■記者梁偉強、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