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倡禁合約凌駕法例

泛民倡禁合約凌駕法例

【本報訊】版權條例修訂草案新增六大豁免範疇,但網民團體擔心,版權人或在使用者條款合約中,明文規定限制二次創作,令法例的豁免形同虛設。公民黨郭榮鏗遂提出修正案,要求香港效法英國禁止合約加入凌駕條文(contract override),規定版權人不能以合約削弱版權條例對網民的保障。
現時消費者購買唱片、影碟或遊戲碟等版權產品,包裝都附上使用者條款,即是版權人與使用者訂下的合約。郭榮鏗表示,fb等多個網上平台,也可能與版權人簽訂合約,平台可按合約內容,於使用者條款限制用戶使用版權作品,「可能寫明用家唔可以上載戲仿物品,同埋用戶要放棄法律上豁免權利」。若有違反,有關發佈或被下架,用戶甚至惹上官非。郭遂提修正案,把相關合約條款訂為無效,「網民有嘅豁免,全部都唔能夠透過私人合約削弱」。

知產署:英國修例惹爭議

知識產權署曾質疑郭榮鏗的建議有違本港自由合約精神,郭直指署方說法「係假嘅」,因本港有多項法例禁止被合約凌駕,例如僱傭條例,「講明好多僱傭合約有乜係唔可以寫,寫咗就等於無效」。他強調,所謂合約自由也有限度,既然版權條例以保障言論自由為由訂下多個豁免範疇,若容許被私人合約凌駕,就有違公眾利益。
署方稱,英國去年才於版權條例禁止合約凌駕,引起爭議,成效有待觀察。郭榮鏗解釋,英國當局冀藉此令網絡世界的平台一致,毋須擔心不同平台訂立的條款對網民的保障有不同限制,「如果冇限制合約凌駕,好難令網民知道乜嘢可以做,乜嘢唔做得。啲人唔知擺上fb得唔得,定係要攞去twitter、微博?」他又質疑是次草案討論歷時十年,若不趁現在禁止合約凌駕,不知要等多久。郭續指英國確有版權人反對建議,本港亦然,「佢哋話可能有需用到呢啲條款,佢講得出口,即係有可能真係發生啦,咁更加要修訂」。
對於署方擔心或令版權人從此拒絕在港發行作品,削弱競爭力,鍵盤戰線法律顧問蔡騏反駁,不見得英國和有相類安排的新加坡競爭力削弱,並指版權人財雄勢大,若網民因而被控根本無還擊之力。
■記者白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