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法禁聲 - 左丁山

競爭法禁聲 - 左丁山

「競爭法」今日正式實施,有此法例在,商界人士小心翼翼,誠恐一時不慎,便會給人篤背脊,向競爭委員會投訴「合謀定價。」
此日在皇悅酒店國福樓與老闆F吃午飯,F老闆嘅寫字樓在皇悅酒店對面,但佢嘅飯堂係賽馬車會,佢約埋兩位公子與左丁山見面,點知兩位公子走咗去賽馬車會,老闆F要秘書打電話通知兩位小F嚟番國福樓,三仔爺約埋食飯,都有如此誤會,可知溝通之難,平時一啲本來以為好簡單嘅嘢唔講清講楚,就易發生誤會,而競爭法有不少並不簡單之條文,難以講清楚,商界就驚住中地雷囉。
好似呢日食飯咁,就另外有朋友坐咗另一邊,佢係建築界嘅,曾經向左丁山呻過,以前會與同行飲茶,各自試探你公司明年會加幾多人工,以便知道市場大勢,但現在有咗競爭法,飲茶食個飽算嘞,問人地公司明年會加幾多人工,容乜易瀨嘢──被指控合謀串謀議價。
咁就唯有閉門造車啦,閂埋門自己諗掂佢,等多一兩年,睇吓競爭事務委員會有乜行動,如何行動,行動是否成功先。有咗先例,才可以見招拆招。但負責偵查調查嘅競爭事務委員會就呻調查不易,主席胡紅玉呼籲政府寬待告密人,鼓勵企業內知情人士做whistle blower(告密人),等競爭事務委員會容易啲掌握資料,進行追查。消委會亦希望有人告密。
喂喂,不久之前,港大校委會會議嘅一啲校委發言,俾告密人踢爆,錄音出晒街,上網,搞到港大要向法庭申請禁制令,親建制派評論員、建制派議員、人士紛紛出聲,作文,指責告密人冇道德,犯法,破壞保密協議等等,依家胡紅玉與消委會叫商界職員告密喎,政府與建制派敢膽支持?經民聯啲議員仲唔出聲鬧胡紅玉鼓勵商界人士破壞保密協議係冇道德?公司僱員,尤其是高層僱員,一定簽過聘約,聘約內講明要為公司保密,違者輕則炒魷,重則被告上法庭,故此僱員要做告密人係非常痛苦之決定。政府與建制派既然曾經大駡港大校委會告密人,就萬萬不應聽從胡紅玉與消委會之言。美國當然曾有不少「告密」之事,史諾登係最佳例子,不過香港及北京斷斷難以認同嘅呢!
(註:馬時亨先生於12月8日來電回應當日本欄「港鐵跪低」一文,他在11月30日起已不是港鐵INED,而是非執董(NED),故此可以為港鐵高鐵事宜向公眾解釋。左丁山交稿之日,曾看過港鐵網頁,仍列明馬先生為IN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