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指為網絡23條的《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將在本周三恢復二讀,在民意上一直捱打的政府及版權業全力最後反撲。除在報章上大賣廣告外,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及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昨親身到電台硬銷新法例,音樂及電影界未來兩天亦會發動連串宣傳攻勢。
記者:麥志榮
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昨出席香港電台節目《星期六問責》時指出,網絡23條的叫法太負面,「其實係三保,第一保障知識產權,第二保障用者可以合理範圍使用版權作品,第三保障言論自由,希望大家唔好再用網絡23條個名,叫三保條例;又或者可以叫四好,對版權持有人好、對用者好、對中介網絡平台好,對整體社會都係好」。
她堅持特首梁振英將合唱《喜歡你》上載facebook,可按公眾人物時事報道而獲豁免,特首辦事後補買版權許可只是想取得更清晰法律保障。對於有業界指需申請6種許可,據她了解,只需要向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與唱片公司申請便已經足夠。
強調新例刑事門檻高
她指出,市民翻唱版權歌曲,自拍後放上社交平台與少數朋友分享,並非向公眾傳播,不算侵權。而新人在婚禮合唱版權歌曲然後放上網公開,也不會有刑事責任。
梁家麗續指,新例對刑事責任門檻定得甚高,侵權作品必須足以取代版權作品,令版權人有經濟損失才會構成刑事。但如果有人想做歌手,自彈自唱翻唱放上網宣傳,公平來說應該先申請許可;她又指新版權條例與言論自由並沒有衝突,不過「唔可以去到一個地步總之用者鍾意用就係公眾利益」。
蘇錦樑昨日同樣在電台節目上,硬銷版權修訂條例是「四好」,又稱版權持有人與使用者並非對立,條例是針對串流等大規模的侵權行為,而不是針對網民的日常活動。政府未來會繼續約見各界解釋草案,亦期望業界出力,相信草案在立法會有一定議員支持。
對於「三保四好」此名稱,鍵盤戰線發言人陸冠宇指出,「好老土,聽見就已經冇晒興趣了解佢講乜!」面對政府近日連串宣傳攻勢,他們暫未急於反擊,「政府只會越講越錯,梁振英將合唱放上facebook事件,好實在說明咗問題所在,蘇錦樑同知識產權署再講乜都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