挾屍要錢、不見錢,不撈屍的新聞竟然又再在強國出現。陝西寶雞一名十七歲少女麗麗(化名)上周日早上約同學外出,但同學致電告之不能應約後,麗麗便關掉手機,從此人間蒸發。原來同日晚上有水電站職員在水閘發現麗麗的屍體,但沒有報警,反而將屍體腳綁住欄杆,半泡在水中。雖然在麗麗衣袋找到學生飯卡,但水電站職員隔了三日才通知麗麗的學校,轉告家屬來認屍。
家屬當日趕到水電站,一眼便認出眼前屍體就是麗麗,正想解開腳上的繩時竟然被阻,職員稱稱要先付六千人民幣打撈費才放行。最終家人為免麗麗再「受苦」支付一千五百人民幣領回屍首。
有職員指他在這裡工作七至八年,經常發現屍體,還指一般家屬都會付打撈費。如果一周也沒有人認領,就會解開繩子任由屍體漂走。麗麗家屬批評職員為了打撈費不報警,白白浪費破案最佳時機,而警方正追查麗麗的死因。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