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科學發達,令球員的職業壽命普遍較上一代長。以往年過30者被統稱「老將」,此說現在似乎不太適用了:傑斯掛靴之時40過外,伊巴謙莫域34歲,依然是世界頂級前鋒;轉到NBA賽場,拜恩若非兩度重創,相信亦不會於37歲宣佈退役;皮雅斯38、加尼特39,都繼續在球場上奮鬥。速度、彈力或有所下降,可是經驗加上強勁鬥心,夕陽武士的最後探戈也不比當打之輩遜色──記得早前加尼特在比歷克格芬頭頂的那記灌籃嗎?
上周三湖人對木狼一戰,焦點當然是拜恩與加尼特的老鬼交鋒,目光亦主要集中於季後退役的拜恩身上;拜恩寫過不少次,這次就來談談「狼王」。
與拜恩一樣,加尼特都是由高中直接進入NBA的──準確點說,該是拜恩緊隨其步伐成為聯盟跳級生一員,因加尼特於1995球季「入行」,首輪第五位被木狼選中,比拜恩早一年。那年,只有19歲11個月的「幼狼」,更打破當時NBA最年輕出場球員的紀錄,球迷就給他「Da Kid」(小子)這外號。
能勝任多個位置的加尼特甫進聯盟,已被視作未來希望;身高手長、技術全面,擁有大前鋒身高的同時,也有着細膩的傳球技巧。說到身高,經常有指NBA球星會於高度一項「報大數」,但當年看過美國傳媒一篇有關加尼特的側寫,相當有趣,內容指有傳加尼特其實比他報稱的六呎11吋還要高,但故意報少,原因?「只要他們(球探)知道我有七呎高的話,便會安排我當中鋒了!」
是真是假當然無從稽考了,加尼特往後亦證明了自己在中鋒以外的才能;他為人稱道的還有於賽場上那七情上面的熱血激情,以及說垃圾話騷擾對手的「功架」。但無論是當年的「Da Kid」還是今天的「老狼王」,都沒有兩樣;場上的他或有點討人厭,但起碼始終如一,忠於自己,好過臨老變節,把過往一切推翻,才真叫人看不起,也會令多年來的支持者失望透頂。背棄了理想,不是人人可以的。
伍家謙
多媒體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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