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譽為中國第一慈善家及中國裸捐第一人、武打巨星李小龍故居業主余彭年,生前立下遺囑將100億元遺產作慈善用途,但他死後7個月即發生爭產案。余次子稱遺囑無效,反對裸捐。一直協助余處理生意的長孫彭志兵昨入稟高院,聲明余彭年2011年的遺囑有效,彭志兵可承辦遺產。彭志兵透過代表律師稱會一心一意執行祖父遺願,將遺產用作慈善。
記者:黃幗慧
余彭年原名彭立珊,其長孫彭志兵、即余彭年已故長子彭亞如的兒子,以余彭年慈善基金唯一信託人身份入稟,6名被告包括余彭年次子彭亞凡及其子彭新瀚、彭志兵兩胞姊彭新英、彭新杰,及胞妹彭新林。作為慈善事務守護者的律政司司長同被列為被告。
余彭年今年5月2日在深圳逝世,享年93歲。入稟狀指,余於2009年1月16日成立余彭年慈善基金,委任匯豐信託(HSBC Trustee(Hong Kong)Limited)為信託人。余及後於2011年7月21日立遺囑,由練松柏律師行律師練紹良及一名文員作見證人。
聲明2011年遺囑有效
余彭年在遺囑中委任匯豐信託為遺囑執行人及信託人,也預留了一些遺產給妻子蕭芝元,只要她在余死後30日仍在生便可取得,否則便歸彭志兵及彭新瀚。遺囑又列明扣除該部份遺產及債務後,余彭年將所有遺產交給匯豐信託。
據了解,余彭年留給妻子的遺產是兩個保險箱內的物品,當中有余的私人物品,價值少於20萬元,其餘的遺產則約100億元。不過,蕭已於2012年1月去世。
匯豐信託於去年1月辭任信託人,改由余彭年及彭志兵擔任信託人。隨着余彭年去世,信託人只餘彭志兵一人。入稟狀指,余彭年的原意,是將所有遺產撥歸余彭年慈善基金,而非匯豐信託。而假若余彭年沒立遺囑,根據《無遺囑者遺產條例》,遺產便由已故長子的4名子女,以及余彭年次子彭亞凡繼承。
彭亞凡及其子彭新瀚於今年9月及11月,先後向遺產承辦處存入知會備忘,令彭志兵未能承辦遺產。彭志兵現要求聲明2011年的遺囑有效,他可承辦遺產及撤銷兩份知會備忘。
彭志兵透過代表律師何文基說,他是余最信任的人及最得力的助手,協助余打理生意逾10年,會一心一意執行其遺願,將遺產用作慈善。彭志兵多次要求彭亞凡父子撤銷知會備忘但無果,無奈下入稟法庭解決。他相信姊妹的立場跟他一致。
案件編號:HCAP3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