暉灑自如:高鐵要有Plan B - 周光暉

暉灑自如:高鐵要有Plan B - 周光暉

本人對政府及港鐵策劃及建造鐵路項目的能力,一年前已放棄,上周五鄭經翰的《信報》專欄取題「馬時亨不入地獄 誰入地獄」,使我整個周末拍爛手掌,連家人都以為我short了。我認為報業公會明年初舉辦2015年最佳新聞時應頒個最佳標題獎給鄭大班這「絕題」。
上周一港鐵停牌後,下午運房局及港鐵董事局兩批醜婦分別見家翁,漫長的解話及港鐵長達22頁的公告清晰地以844億元為高鐵的造價上限劃下死線。線下由政府孭飛,立法會財委會撥款,納稅人埋單。線上港鐵孭飛及找數。雙方亦開了期票,同意責任問題完工後再仲裁。其實後者可以慳番,因為到時各路答辯人、證人及專家已腰纏萬貫,遠走高飛。

成也財技 敗也財技

解決問題的焦點是政府孭飛844億元內的超支194億元,港鐵會每股派4.4元特別股息給全體股東,政府持有港鐵股權76%,應得特別股息195億元,數字上對政府來說,超支額與特別股息會對沖成為零和遊戲。
然而,技術上高鐵超支額需先由立法會財委會撥款,而派特別股息及844億元以上的超支額承擔需要港鐵小股東通過,政府作為大股東因有利益衝突不能投票。
以上兩關通過都有相當難度。立法會一定拉布及做一場大龍鳳,反對派會以「等埋一地兩檢過咗先再講」為主要理由,沙中線、港珠澳大橋、三跑及屯門至大嶼山通道等大項目的超時超支亦是大火頭,會令過程非常混亂。
港鐵方面,有機構投資者及分析員批評派特別股息及要接受承擔844億元以上的超支搵笨。這說法我不同意,因港鐵在項目管理接連爆鑊後,今次方案是難得的,在財委會通過過程不出意外的前提下,屬上策,原因如下:

1)港鐵派特別息而不是賠償,對損益表及未來盈利沒有影響,屬會計高招。
2)港鐵有過千億元滾存盈餘來派258億元特別息,派得出有餘。
3)特別息大小股東都有份,無不公平之處。
4)港鐵可能需舉債來支付部份特別息,以它與香港主權評級同級的AAA評級來看,全球銀行爭住來借,絕對冇問題。況且,其物業銷售的回籠現金滾滾而來,特別息又分兩年派,可能最終不用借。
5)承受844億元以上超支額是項目管理不善的惡果,但只屬或有責任(contingent liability),又是會計高招。

政府的Plan B應考慮甚麼:
1)如港鐵小股東不把決議通過的話,政府應考慮把港鐵私有化來關門處理問題,亦可避免訴訟及仲裁以及沙中線超支的另一大龍鳳。同時,港鐵所有現金及將會回籠的現金會全數公有。善用另類財技未必是不符合公眾利益的壞事。
2)如財委會撥款不通過或減額的話,部份成本可大刀闊斧地先減,例如高鐵已把未來月台數目減少、因高鐵車種與內地已行使的車種雷同,車組可先向內地租用。因車種雷同,車組的中大型維修可在內地進行而把車廠的規模及裝備縮減。至於商業部份可先停工,通車後檢討情況再建。如一地兩檢的通過有問題的話,香港段可用現時港穗直通車規格先行駛來削減前期建造成本。
總括,我認為Plan B是需要的。

周光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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