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費視乎是否牟利

授權費視乎是否牟利

【話你知】
特首梁振英率先示範翻唱片段放上網,再補鑊申請使用版權。著名音樂創作人周博賢指,一般使用者如有意翻唱歌曲再拍片放上網,首先要聯絡相關詞、曲版權持有公司,和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CASH);如涉「襯底」背景音樂,更要聯絡音樂版權持有公司,一般情況是唱片公司,以及唱片公司所屬組織,即是國際唱片業協會(IFPI)或香港音像聯盟(HKRIA)。
據周所知,聯絡以電話或電郵為主,「暫時未見過要填表」,只要告知把翻唱片段放上網的用途和目的,經對方審視是否牟利及預計傳播程度,就會回覆一封信,列明批准授權的作品名稱、使用地域、使用期限和使用方式,並附上授權費用的報價,申請者按信中方式付款後,就會收到一份證明文件,正式獲得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