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信報》拒登廣告林依麗敗訴

告《信報》拒登廣告
林依麗敗訴

【本報訊】仁濟醫院前總理林依麗控告《信報》,指8月尾投稿刊登廣告,提倡成立監察政府運作的監察院,惟雙方簽約確定後,《信報》總編輯拒登廣告。林稱精神受損害,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象徵式一元賠償。

官:難相信精神受損害

審裁官昨裁定林敗訴,強調合約條文已清楚列明《信報》擁有拒絕或修改廣告內容的最終決定權,又謂「難以相信合理常人會因廣告被拒而受到精神損害」。
林依麗昨在庭上強調,合約條文以英文撰寫,「我程度冇咁高」,又指《信報》沒口頭上清楚解釋合約,質疑「咁同雷曼有乜分別」,要求審裁官就該「不平等合約」裁決,讓小市民都有發聲的權利和自由。惟審裁官裁決時指林應有充裕時間考慮合約,不諳英文亦可向專業人士查詢,《信報》沒責任向林口頭解釋,遂撤銷其申索。被記者問及會否上訴,林依麗庭外說:「我頭痛,發燒,唔舒服,唔諗咁多住嘞。」
案件編號:SCTC33953/15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