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子淇父涉行賄2017年審

徐子淇父涉行賄2017年審

【本報訊】全國政協委員兼上市公司香港資源(2882)前主席黃英豪,涉聯同名媛徐子淇父親徐傳順(圖)及一名前公司董事,向上市公司海域化工已故副主席兼執行董事許浩明行賄。案件昨在高院排期,定於2017年2月20日開審,主審法官為處理鉛水聆訊的陳慶偉法官,預計審期30天。
黃英豪與徐傳順及另一被告尹應能昨由律師代表出庭,3人無現身。他們同被控一項行賄罪,指他們於2007年11月1日向許浩明提供顧問職位合約,作為許於海域化工重組中協助收購報酬。黃英豪另被控一項行賄罪,指他於2009年8月19日以認股權行賄許,作為許參與香港資源收購金至尊5間附屬公司報酬。
案件編號:HCCC409/15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