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申法援上訴終院

陳振聰申法援上訴終院

【本報訊】偽造華懋已故主席龔如心2006年遺囑的陳振聰,早前就定罪及12年刑期提出的上訴被駁回,他昨沒律師代表,親自下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透露正申請法律援助。由於法援署審查需時,上訴庭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法援署指,如發現申請人意圖調走資產,署方可把被調走的資產視為申請人的資產,同時亦會將其配偶的資產列入考慮。

署方或要求解凍資產

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指稱上月24日已收到陳的律師來信,通知陳就上訴至終院申請法援,倫官質疑為何陳拖延至幾天前才交申請表。陳親身解釋,他的資產被法庭凍結,而因他在獄中,需時向家人了解資產及凍結令的情況。他稍後亦會就控方要求他支付上訴訟費一事,提出另一個法援申請。
法援的律師指由於陳的案件複雜,需時6至8星期審查其資產,及為陳落口供。倫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2日提訊,以了解法援申請進度。此外,雖然陳昨在庭上沒有律師代表,但有律師樓職員到法庭旁聽。
資料顯示,陳拖欠利得稅及物業稅3.4億元,他位於半山的楠樺居地皮在2012年以3.8億元出售後,稅局將部份售樓得益凍結。另在爭產案中需付逾億元訟費的陳,亦遭華懋慈善基金申請禁制令禁止他轉移資產。
法援署回覆查詢時指,一般而言,署方會視被凍結的資產為申請人的資產,如申請人通過審查後被評定須分擔部份訟費,署方會要求申請人向法庭申請將部份資產解凍以支付費用。如法庭拒絕解凍,署方便不考慮該被凍結資產的價值,重新評定申請。另如發現申請人意圖調走資產,署方可把被調走的資產視為申請人的資產。審查資產時,署方亦會考慮申請人配偶的資產。
律師梁永鏗另解釋,若陳被凍結的資產足夠支付欠稅及訟費,他可向法庭申請解凍小部份資產。至於某些案件,被凍結資產若涉刑事的非法得益,則不能解凍。
案件編號:CACC233/13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