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遇襲案 同袍被質疑夾口供

警遇襲案 同袍被質疑夾口供

【本報訊】正義聯盟及撐警大聯盟年初在大埔墟擺街站要求成立辱警罪,14歲少年到場抗議時涉踢警員被控襲警,案件昨續審。

休庭時共處證人室

辯方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質疑,兩名擔任控方證人的警員休庭時同處證人室,沒第三者在場,質疑二人夾口供。警員辯稱二人輪流在證人室看守財物,聲稱擔心「電話熄咗都會響」故不便將電話帶入法庭,一時忘記避嫌,強調沒討論證供。
聲稱遇襲警員陳定南先作供,然後到拘捕被告的警員王詩俊。兩人的書面供詞指,王協助陳押解被告,陳向王講述遇襲案情後上警車,但二人庭上均供稱在車上才講解案情。辯方質疑陳看過呈堂影片後改口供,陳辯稱翻看書面紀錄後憶起案發情況。
王則供稱,當日聽到有人大叫襲警後自發往支援;但陳卻供稱沒叫過襲警。王又指當時無人向他作出指示,但辯方播放片段顯示王與一位警長並肩而行,然後警長指示他上警車。王看罷即改稱憶起途中遇到警長,但稱沒受指示。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准被告保釋至1月15日續審。
案件編號:FLCC700018/15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