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青年吸毒後爬棚架潛入大廈單位爆竊,兩度得手後遇上警員追截,再爬棚架逃走時,由5樓跌落平台。大難不死的他竟再爬上5樓破窗爆竊,其間揮動利刀、飲用戶主4盒檸檬茶及吸煙,之後再沖涼,最終在戶主勸告下自首。青年昨在區院認罪,判囚32個月。
記者:陳美莉
無業男被告徐家傑(23歲)昨承認3項爆竊罪,控罪指他於今年4月22日先後潛入深水埗醫局街紹興大廈3個單位,盜取手提電腦、手袋、4盒檸檬茶及兩支香煙。
連環爆竊3單位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毒癮及缺錢而犯案,當場向警方自首,被告承諾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望法庭輕判。法官判刑指被告自13歲起有案底,是次因毒癮而犯案,凌晨時分連環爆竊3個單位,是加刑因素,終判囚32個月。
事發大廈外牆當時因維修而築有棚架,被告當日凌晨3時起,沿棚架爬上6樓單位,伸手入窗盜取戶主放在窗邊書桌的手提電腦後,再潛入同一層前座單位雜物房,盜取戶主手機、銀包等財物,女戶主聽到聲響暗中報警。警方接報到場在大廈搜索,發現被告走到地下大堂,即時叫停他。被告見狀轉身跑樓梯逃走,並棄掉之前盜獲的手提電腦。
被告接着於5、6樓間爬棚架,失足墮樓跌落平台,背部、面頰及手腕受傷。但被告未有理會傷勢,再循棚架爬上5樓兼爆窗潛入單位,戶主驚醒,被告喝罵:「唔好嘈!」
被告先後取去批皮刀揮動及坐在梳化,未幾入廚房取去4盒檸檬茶飲用,並取走戶主兩支香煙吸食,將煙蒂棄在地上。之後被告到浴室沖涼,完事後以餐刀架頸,戶主欲勸服他,豈料被告揮舞剪刀,未幾被告開門向警方自首。警誡下他承認:「因為我冇錢先至去偷嘢。」
案件編號:DCCC69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