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油尖區一名休班警長涉嫖妓時「撻朵」食霸王餐,被控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一案,負責出租廟街劏房單位予事主「大眼妹」的包租婆蘭姐供稱,當晚凌晨接獲「大眼妹」來電指「遇到警察,跟他做了沒有給錢,吃霸王餐」,惟蘭姐隨即強調「香港沒有警察會吃霸王餐」,認為「大眼妹」遇上假警察,着她回港並報警。
叫事主回來
於廟街經營劏房、綽號「蘭姐」的包租婆羅紅供稱,「大眼妹」及其姐妹兩人去年5月27日分別租住了兩個劏房,但至翌日凌晨收到馬伕「阿B」來電稱「家姐,你今日來的兩個女的又害怕跑了」。蘭姐遂致電「大眼妹」了解,對方表示「遇到警察,跟他做了沒有給錢」,蘭姐隨即吩咐對方「你回來」,又言之鑿鑿地指「香港沒有警察會吃霸王餐,是假警察」。
及後「大眼妹」在5月28日中午返港,獲蘭姐安排入住另一劏房,兩人當晚隨即相約警方在茶餐廳見面並投訴有關事情。蘭姐盤問下承認大部份租客均租用單位作賣淫用途,而她同獲控方豁免起訴無牌經營按摩院等罪行。
辯方昨盤問事主「大眼妹」時指,被告朱志豪(43歲)於5月28日凌晨曾隨她上房,但強調從未向她出示委任證,更沒有要求她與被告發生性行為,質疑事主是接獲電話後自行離開單位,事主否認。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331/15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