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將恢復二讀醞釀已久的《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惟因現時由當局提出的原議案欠缺開放式豁免條款,令人憂慮條例會被用作言論檢控,為社會帶來白色恐怖,嚴重打擊二次創作及言論自由。因此,新民主同盟明言,如政府拒絕加入相關豁免修訂,將會不停發言加入拉布行列,在議會內和平抗爭。在現時建制派在議會佔多數的情況下,我們呼籲其他泛民盟友,在這大是大非的議題上,一同積極發言或拉布,因行禮如儀投反對票,根本無助阻止惡法通過。
草案有一個更為人熟悉名字──網絡23條,因草案沒有豁免所有類型的二次創作,令一般市民日常易誤墮法網。原草案建議豁免六大特定類別的作品,包括改圖、改片、惡搞和截圖等,免除該等作品的刑事或民事責任,但僅限內容與公眾利益相關。若作者只是抒發個人情感或展示才藝,則未獲豁免。有網民舉近日梁振英facebook上載與黃家強合唱為例,特首「抒發個人情感」在新例下已是侵權行為,連特首也有可能誤墮法網。
梁有權用盡 勢限言論自由
草案中最值得關注的地方,就是將侵權由侵權人及版權持有人之間的民事訴訟,另外賦予政府部門提出刑事檢控的權力。姑勿論以公權力干涉私人版權於法理邏輯是否不當,當草案容許當局得到版權持有人投訴便可提告,各位只要回顧過往數年政府所作所為,梁振英有權用盡,不難想像日後網絡世界將瀰漫隨時被告的白色恐怖,言論自由勢必大幅度萎縮。
就以上憂慮,關注團體鍵盤戰線及網民發起聯署,要求立法會議員盡力反對草案。新民主同盟研究過草案條文,已向政府明確提出三大要求:一、必須於條例草案中列明不誠實使用電腦罪不適用於版權法;二、為豁免作品加入「豁免凌駕合約條款」,令限制版權豁免的合約條款無效,達至真正的民事豁免;三、引入開放式豁免,只要是非牟利或非商業創作,以及無傷害原作的版權利益,均不須負上刑事責任。三大要求是回應市民的擔憂,亦兼顧了網絡自由和版權權益。除非政府完全接受上述三項修訂,否則新民主同盟將聯同其他議員發言拉布,反對網絡23條到底。
因是次草案屬由政府提交的普通法案,只要過半數議員支持,就可獲得通過,亦因此政府恃着議會建制過半的鐵票,無視一切反對聲音,令就算泛民議員全投反對票,也不能避免草案成為香港法例。只是,今次草案關係到廣大市民基本的言論自由,我們難道又甘心,行禮如儀式的投反對票就算了嗎?若我們不加入拉布,實在對不起日後被條例打壓自由的一眾市民。
新民主同盟面對如此大是大非的議題,加入拉布是義不容辭,希望盡力拖延表決,以不停發言爭取行動空間,使民間團體有更多時間組織和平抗爭。過往梁振英政府不斷利用傳統媒體抹黑拉布,指稱是浪費公帑及時間的行為,但市民眼睛是雪亮的,最浪費公帑的是高鐵及港珠澳大橋等大白象工程,當日建制派盲目護航,招致今天巨額超支的惡果。我們是有勇氣打破梁振英設下的拉布框框!
今天,網絡23條審議在即,網絡言論自由被送上斷頭台,市民希望泛民的議員們不只舉手反對,而是要想辦法拉倒議案。我們僅在此最後呼籲,政府聽取意見修訂草案;如一意孤行,請所有泛民政黨參與拉布,以行動捍衞大眾的表達自由,不要令市民及年輕人再一次失望!
譚凱邦
新民主同盟成員